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-2010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,将在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。今后,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。此外,对有毒有害物质,如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也将更加严格。
2011年,修改版的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正式出台,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,将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。
新规中,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"婴幼儿"的年龄,从0-24个月扩大到了0-36个月。这一变化意味着,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,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。
新规规定,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(含年份),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。
综合以上两条规定,今后给3岁以内的宝宝购买服装时,服装必须有标签,标签上必须注有“婴幼儿用品、A类、GB184012010”这类字样。
此外,新规对甲醛含量、pH值、染色牢度、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将更加严格。新加入的“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20mg/kg”这一条标准,已高于欧盟在2002年对"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"设定的30/这一最大限定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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