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欧盟新法规规定,对于2012年5月8日前上市销售的所有产品,该法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,过渡期的截止日期是2014年11月9日。欧盟新法规整合了之前的所有指令,新法规要求:纺织产品的标签需注明原产国,如果产品有包装,应在包装上注明。
湛江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纺织品加工出口基地之一。欧盟新法规的实施,不仅增加我市纺织品出口的贸易风险,提高出口难度,还增加企业生产环节,加重企业负担,延长货物口岸通关时间。对此,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纺织品新规,及时按照欧盟新规调整产品标示,不断提高输欧纺织品质量和档次,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,促进湛江纺织品扩大对欧出口,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货物通关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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