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家纺产业特别是沿海一带,约有一半一上产品为家纺出口产品。但是不少企业只管定单,却忽视了出口目的国当地的进口政策和相关条例,而与不少优惠措施失之交臂。
现在我国与东盟、智利、印度、韩国等15个国家都已签订了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,只要符合要求的产品出口到上述国家,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获得平均5%的关税优惠。另外,由于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,不易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,正在逐渐成为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优惠政策。但是对于这一政策,中国本土家纺企业能够了解并运用自如的很少,大多数是应国外客户要求下才去申办。这使得不少家纺企业进行出口贸易时,丧失贸易主动性,与优惠措施失之交臂,造成损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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